项目概况
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AK-2024-045
项目名称: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3,157.9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6,603.3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6,603.3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 务)1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6,603.30 |
136,603.3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满止
合同包2(紫阳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6,554.6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6,554.6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工程监理服务 |
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 务)2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6,554.66 |
176,554.6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紫阳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 (监理服 务)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 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水利水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3年1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紫阳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水利水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3年1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将报名回执单、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盖鲜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报名确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环城二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商铺4-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