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R1101-XJ-2025-662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水稳料 | 水泥含量4.5% | 立方米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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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稳料 | 水泥含量5.5% | 立方米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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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5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断面方验收:由双方验收人员在施工前对路基基底进行断面测量高度,摊铺完成后,再对路基顶面进行断面测量高度,按照设计宽度及填筑长度,算出断面方量。验收结果,均保留 1 位小数点。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3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 10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1 日至当月 10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3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7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70 %;依次类推;原则上一年内支付比例不超过80%。
(3)项目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入账材料款的90%。
(4)项目结算审计完后付至已入账材料款的98.5%。
(5)待项目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剩余1.5%货款。
(******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商业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中行融易达;其他票据支付方式。票据贴现费用由供方承担,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供方应当配合需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调整,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如有,可附图纸等附件)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天门市S213站前大道至天仙公路段改建总承包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屈强
联系电话:******
邮箱:******91@qq.com
到货地址:******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天门市S213站前大道至天仙公路段改建总承包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
******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