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苏区防洪防潮(一期)工程海洋水文气象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闽东苏区防洪防潮(一期)工程海洋水文气象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FJPC(宁)-2025-020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CMA认证证书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ome)下载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未在投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备注:
供应商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有限公司宁德长兴支行;账号:************5)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下载电子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7、投标截止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0月31日上午09:30前提交到******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天湖路8号金龙商住小区3号楼1梯703室)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上午09:30。
8.2开标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天湖路8号金龙商住小区3号楼1梯703室。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ome)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南路6******居706室
邮编:352101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1、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天湖路8号金龙商住小区3号楼1梯703室
邮编: 352199
联系人:小邱
联系电话:******
附1:账户信息
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银行:******有限公司宁德长兴支行 |
银行账号:1321 0501 0400 0948 5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闽东苏区防洪防潮(一期)工程海洋水文气象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 1.00 | ******.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