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灌溉一期工程施工(松北输水渠14+200-42+100)减水剂、引气剂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11893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灌溉一期工程施工(松北输水渠14+200-42+100)减水剂、引气剂采购项目
1.3采购预算:644950.00元;
1.4采购内容:减水剂、引气剂
1.5招标控制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技术参数 | 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 国家、地方强制标准/行业/企业/其他(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 | 验收标准(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及方式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如物资含运费,填到含运费处;如物资不含运费,填到不含运费处) | 单价包含(费用组成) | 备注 |
单价(含运费) | 税率(专票) | 总价(含运费) |
1 | 减水剂 | / | 聚羧酸 | 减水率:28~32% | 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GB 50119-20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 材料进场后需经自检和复检后,使检测指标符合规范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 吨 | 190 | 2910 | 13% | 552900 | 含13%专票,含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 | 供货需按时进场。 |
2 | 引气剂 | / | 植物引气 | 含气量4.0~6.0% | 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 | 材料进场后需经自检和复检后,使检测指标符合规范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 吨 | 70 | 1315 | 13% | 92050 | 含13%专票,含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 | 供货需按时进场。 |
1.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农场6连。
1.6交货期:2025年9月-2025年12月。
1.7付款方式:先货后款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9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2意向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2.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记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09月12日8:00至2025年09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3.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本公告中的汇款账户为保证金专用账户,不要汇款文件费。
3.4.线上报名成功后,于2025年09月12日8:00至2025年09月16日16:00******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银泰城F座704室)现场领取询比文件,文件费500元
四、保证金
4.1保证金形式:从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进行转账的形式交纳。
******有限公司
账号:************
******有限公司哈尔滨南极街支行
4.2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4.3保证金汇款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14时00分。
4.4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银行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对应位置,未上传的无效文件,因此造成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未中标的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五、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5.1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14时00分。
5.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银泰城F座704室开标室。
5.3开标方式:线上线下同时进行。
5.4响应文件的递交:2025年09月19日14时00分******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5.5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一正两副,包含电子版U盘一份,于2025年09月19日13:30至14:00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除现场递交外,同时还接受邮寄方式递交(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接收到投标文件时间的为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对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其他
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计算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价格,价格计算方式为:
投标价格=不含税价*(1+13%)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投标价格/(1+13%)]*(1+实际开票税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平台中标服务费(由睿采网)收取)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公司收取),请各潜在供应商熟知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组成。
8.1本次采购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自主缴纳,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睿采网平台账户汇款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11893)。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3)(******有限公司 CG-******-11893)。
(4)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8.2招标代理服务费
(1)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如下:根据合同约定,招标代理费固定额度3700元,成交供应商将此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3)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方式:基本账户电汇。
(4)如中标,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招标投标后续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香坊支行
账号:************9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萝北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龙创新世纪玉山路76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银泰城F座704室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姜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箱: ******
十、存疑监督
对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