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一标段)
澄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街道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澄清更正如下:
一、澄清内容: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的:
“4.5 分包
4.5.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4.5.5 分包合同价款支付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更正为:
“4.5 分包
4.5.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和关键性工作。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经招标人同意。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5.3 分包合同价款支付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合同签定时填入。”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五、项目管理规定”的:
“(六)分包:不允许分包。
1.分包工程范围的确定。
2.分包人选择。”
更正为:
“(六)分包:允许分包。
1.分包工程范围的确定: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经招标人同意。
2.分包人选择: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本澄清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监督部门:
******事务中心,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街道天子岗社区漳江南路文化体育中心办公楼3楼
联 系 人:蓝孟原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街道万寿社区月亮大道泰达.春天里2栋3楼313号
项目负责人:徐旭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