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洋水务丰都包鸾污水处理厂运行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豪洋水务丰都包鸾污水处理厂运行辅助工作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受托丰都包鸾污水处理厂连续24小时生产运营服务,保证丰都包鸾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管理及达标运行;负责按指令和操作规程操作丰都包鸾污水处理厂内设备设施;巡视厂区、设备并填写运行记录等丰都包鸾污水处理厂方案内全部内容。
2.2 比选范围: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12个月,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5 年8 月20 日起可自行在******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 元/份标书费(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8 月 27 日10时0******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8 月 27 日9时30分至10时0******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27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
地 ******街道滨江东路228号
联系人:殷老师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崔畅
电 话:******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