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城派出所广告制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高新区高新四路万达安康之眼A栋092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AK25-033Z
项目名称:新城派出所广告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6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城派出所广告制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6,6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6,6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广告牌设计制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6,6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派出所广告制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派出所广告制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7日至 2025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高新区高新四路万达安康之眼A栋092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街道大桥路88号)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街道大桥路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2.本项目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书面采购文件现场领取,不提供邮寄;******;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局汉滨分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高新区高新四路万达安康之眼A栋092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福鹏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6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