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JLZC-[2024]-019
项目名称:法制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6,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法治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26,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26,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26,100.00 |
726,1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法治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 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法治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说明);
(8)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0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时间:2024年06月2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磋商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0、******95。
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请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岚皋县司法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罗景坪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一号楼二单元1405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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